面对越来越多派遣职员造成的社会问题,现实施的《劳动者派遣法》在实践中消极因素日益凸显,在这样的形势下,日本政府开始着手修改法律,并提出了反对一日派遣、按日计酬、公开派遣公司利润比率等改正案。但不少在日华人劳动者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法律即使修改后,也很难约束多数华人经营者,劳动者的实际权益仍然难以保障。
日本的《劳动者派遣法》经历了“禁止、管制、放开”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明文禁止,到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制,再到从实际出发,放开各种限制,对《劳动者派遣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订。从开始推进人才派遣市场自由化的上世纪末至今,围绕劳动者派遣法的修订,相关规制不断放宽。
记者调查发现,在日华人派遣职员大致有三类。一是,在日本生活多年,已取得日本国籍或永住权,且有一技之长。这类人和日本社会定义的派遣职员相同;二是,持配偶者签证等华人,家庭不以本人为主要劳动力,做一些零散的翻译、事务类派遣工作;三是,持的是正式就劳签证,但实际从事的是派遣工作。
第三种类型却是华人派遣职员的主体,他们与派遣公司产生的种种劳动权益纠纷很难依靠法律解决。
华人IT企业经营者黄先生告诉记者,“来日的华人IT技术人员很多都是靠被派遣生活的。雇主在他们来日前就和他们谈好,签证时所需的材料公司按正社员出,但工资是以项目多少来发的。也就是活儿多了,工资也就多,活少工资也就少,如果客户对被派遣者不满意,他随时都可能被公司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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