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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青藏高原东麓和横断山区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其农牧业“弱质性”特征十分突出,是四川省灾害严重且灾害类型较多的地区之一,农业保险尤显重要。但受当地经济发展、地理环境等多诸因素影响,农业保险却遭遇了“供给短缺”和“需求不足”的“双冷”现象,导致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从供给看,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供给不足。保险机构少、覆盖面低,农业保险险种单一,农业保险人才匮乏。目前全州仅有三家保险公司,其中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仅在九龙、泸定、丹巴三县及海螺沟管理局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当地保险机构仅对能繁母猪进行政策性保险,而其它农作物、牦牛等关系“农牧稳州”战略的险种业务没有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全州从事农业保险的从业人员仅有82人,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从需求看,农牧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农牧民农业保险意识淡薄。地处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广大农牧民,通过保险机构的保险宣传,对农业保险知识有一定了解,但存有侥幸心理,致使投保积极性不高。不发达地区农牧民则受收入、经济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又缺乏专业保险机构开展宣传,基本没有农业保险意识。
农牧民收入低难以支付农业保险的高费率。2007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82元,经测算,如果农牧民就牲畜、粮食作物、人身安全、家庭财产等参加农业保险,每年需支付收入的20%作为保费,这对还处于贫困线上的农牧民来说,无疑是一笔较大支出。此外,由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农业保险体系不完善,导致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和保障程度得不到扩大和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机构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为此,笔者建议: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增加保险机构及农业保险品种。积极引进各类商业性保险公司到甘孜州开设分公司,从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出发,鼓励和支持州外保险机构来甘孜藏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适当增加涉及农牧业的保险险种,把青稞、玉米(资讯,行情)等纳入试点品种,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真正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帮助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抗风险的作用。同时,现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改变经营方式、转变经营作风,针对农牧民需求不足的现状,采取主动送农业保险下乡等方式,来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理赔工作,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在农业保险的查勘定损、理赔兑现等方面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同时针对农业保险理赔难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有关规定,与各涉农部门签订保险代理理赔协议,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更好地为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
激励农业保险现实需求。一是加强农牧民农业保险意识,积极获取保险保障。政府及保险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农牧民了解农业保险的作用,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等保险知识,增强农牧民对农业保险的动机和能力。二是农业保险的实施要充分考虑地区风险系数差异和险种个体差异。适当降低欠发达和民族地区农业保险的费率,刺激农牧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三是政府参与、支持农业保险,激励农牧民的保险需求。将粮食风险基金、农业生产性补贴等一部分直接补贴转为对投保农牧民的保费补贴,减少农牧民的实际保费支出。政府应发挥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根据自己的财力条件,因地制宜,激励农业保险需求。
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及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营业费用、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等进行财政补贴,同时实行税收优惠。并为农牧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补偿基金,用于发生重大灾害时的大额保险赔付。
建议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规范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定、赔付标准等,使农业保险依法实施、保险机构依法经营、农牧民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建议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增强农业保险的承受能力和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最大程度分散风险,互助共济,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每年从中重点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弥补农业保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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